总则:为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各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起一套健全的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在学生与老师之间架起一座坚固的桥梁,真正体现学生会团结奋进、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服务宗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干部制度
1.学生会干部学习成绩须优良,避免考试挂科现象的发生。
2.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先同学之忧而忧,后同学之乐而乐,以身作则,以自身的模范作用去感化、影响、帮助身边的同学。
3.学生会干部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在上级与学生之间完成各种任务,在工作中开拓创新,组织各种学生活动。
4.各部门干部须准时出席学生会各种会议及活动,接受学生会考核。
二、例会制度
1.每次例会,所有干部都参加。例会的内容主要为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有举办活动的,对活动进行总结汇报,总结活动及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并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
2.每次例会由办公室制定考勤表,登记到会人员,并记录缺勤人员,无故缺勤3次撤去其干部职务。
3.会议期间,手机调为无声或振动状态,保持会议有效的进行,会上有人发言时,其他人员不得小声讨论或插嘴。
4.例会时,各部门部长或副部长做好相应会前准备工作,会议期间须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各干部有不明之处须及时提出。
5.保持会议室干净、整洁,会后做好打扫工作。
三、监督和考核制度
1.活动监督:各部门每次策划的活动由部门、活动负责人做好活动情况记载,活动结束后保留活动策划书。
2.每次活动由办公室对参加活动的干部进行签到。干部累计不参与活动达3次者,自动撤去干部职务。
3.学生会干部工作标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干部,活动时认真负责,并调动本部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4.每学期结束,各部门部长写一份部门总结,有策划活动的干部写一份活动总结,总结活动中的经验与不足。
四、责任制
1.学生会的责任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责任关系并非这么死,最重要的是每个人对自己负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对学生会负责。
2.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3.各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每次活动正式开始前须拟定详细的计划,活动结束后须有详细的工作总结。
五、干部聘用制
1.新学年开始,干部进行公开竞选。
2.首先由各部门干事提交干部竞选报名表,填写意向部门及职位。然后,在学生会成员及老师在场情况下进行公开竞选投票,票多者胜任。
六、请假制度
1.事前请假,代请、事后请假无效,视缺勤一次。
2.各干部一视同仁,请假由老师审批通过,经主席确认方可有效。
3.请假累计达2次者,记缺勤一次。
七、考勤制度
1.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各干部须准时参加,不得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2.学生会各项活动,干部须自觉佩戴工作证,代表学生会干部身份
附则
1.本条例从2017年4月17日起正式实施,请全体学生会干部认真遵守,互相监督。
2.本条例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