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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 招生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

2022-04-24     浏览次数: 196


烟草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

招生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1〕22号)的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2年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烟草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基本要求

(一)导师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基本导师能力,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论文抽检中未出现质量问题。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导”)岗位,基本条件按《贵州大学烟草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管理办法》(院发[2020]12号)执行(附件1)。

二、工作程序

申请人须根据通知要求及学院年审办法,提出2022年拟招收研究生申请,提供业绩成果支撑材料至教学科研科,经学位点初审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并对表决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其他说明

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四、时间安排

2022年5月13日前,申请人填写《贵州大学烟草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表》(附件2)、《烟草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年审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367733@qq.com。纸质版报送至教学科研科。

2022年5月14日-18日,学科点初审。

2022年5月20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2022年5月21日-25日,院内公示。

 

附件1:贵州大学烟草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管理办法(院发〔2020〕12号)

附件2: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表

附件3:烟草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年审情况汇总表

附件1:贵州大学烟草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管理办法(院发【2020】12号).docx附件2: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表.doc附件3:烟草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年审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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