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318号)的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烟草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基本要求

(一)研究生导师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导师能力。

(二)近三年在拟申请岗位学科或学位点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质量问题,未出现教学、科研、意识形态等方面事故。

(三)硕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导”)岗位,基本条件按《贵州大学烟草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管理办法》(院发〔202012号)执行(附件1)。

二、工作程序

申请人须根据通知要求及学院年审办法,提出2023年拟招收研究生申请,提供业绩成果支撑材料至教学科研科,经学科点初审,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后,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其他说明

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四、时间安排

2023616日前,申请人填写《贵州大学烟草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表》(附件2)、《烟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年审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审核表、汇总表及业绩成果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37367733@qq.com。纸质版报送至教学科研科。

2023617-19日,学科点初审。

2023620-25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审核结果公示。

2023625日,提交校研究生院。

附件1:贵州大学烟草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管理办法(院发【2020】12号).docx

附件2: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docx

附件3:烟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年审情况汇总表.xlsx

 

 

贵州大学烟草学院

2023613